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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空服員訓練中心前李姓女教官因男友移情吳姓空姐,醋勁大發以簡訊、電子郵件向公司上百同事發送「吳女與機長搞婚外情、還被機長老婆逮到」、「執勤偷酒、偷空服大皮箱」等,鬧得公司沸沸揚揚,她挨告時強調所指的都是事實,還寄了「道德月刊」給檢察官,昨天仍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


向上百同事發簡訊


對於這起誹謗官司,長榮航空表示李女已於94年間離職,吳女則仍在長榮服務,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置評。


檢方指出,41歲的李女原本與公司徐姓主管熱戀,但96年初,徐男移情別戀吳姓資深空姐,李女為了報復,涉嫌從96年2月間起,多次以簡訊及電子郵件散發「吳女與有婦之夫的機長搞婚外情,墮胎2次,還被機長老婆逮到」、「調班都是為了和機長上床」、「執勤時偷酒與空服大皮箱」等言論。


涉誹謗 李女被起訴


李女散佈這些言論時間長達1年,長榮航空有近百人陸續收到簡訊、電郵,鬧得公司內沸沸揚揚,被指述搞婚外情的吳姓空姐無法隱忍,於去年初提出告訴。


檢方傳喚李女調查時,李女指稱自己所散佈的內容都是事實,但她無法舉證,由於長榮集團總裁為張榮發,她還寄了1年餘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發行的「道德月刊」給承辦檢察官,檢察官為此一度向政風室報備。


檢方表示,全案花費相當時間勸雙方息訟,但李女自尊心強烈,不願意與原告和解,在勸和不成下,昨天依妨害名譽罪嫌將李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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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草屯一處偏僻產業道路的水溝旁,發現一具女裸屍,警方到場勘驗,發現裸屍手腳蜷曲,身體被鐵絲綑綁,年紀大約30到40歲,最大特徵是死者左眼失明,裝上義眼,檢警懷疑女子可能先被毒死後,再脫去衣服棄屍,產業道路上的監視器,拍下疑似凶手運屍畫面。


凌晨5點06分,天還沒亮,一名男子騎著機車來到南投草屯這處偏僻產業道路,隔了5分鐘,他又迴轉騎車離開,但不尋常的是,男子離開後不久,這位老農夫就在產業道路的水溝旁,發現一具女性裸屍。報案農民:「整個人捲曲,手也是,用鐵絲綁著。」


死者上半身赤裸,下半身只穿著一條內褲,雙手雙腳卻被綑滿鐵絲,警方懷疑死因不單純,鑑識小組進一步了解,發現這名女性死者,年紀大約30到40歲,留著短髮,至於身高介於150到160公分之間,體型微胖,最大特徵是左眼失明裝義眼,臉上有受傷痕跡。警方:「嘴巴方面有外傷,是遭毆傷,初步勘驗有他殺之嫌。」


由於命案現場地點偏僻,平常很少人出入,警方過濾監視畫面,只提到這名男子騎機車身影,當時機車踏板上疑似放了一袋東西,可能就是屍體,警方正根據這條線索,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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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嫁給老翁,離婚後再嫁給老翁的兒子!


在中國算合法


中國籍王姓婦人,先在中國和我國籍林姓老翁結婚,離婚後再和林翁的兒子結婚,王婦說這在中國合法,但台北高等法院依我國民法規定,認定王婦與林家兒子的婚姻無效,駁回她來台團聚申請案。


子娶母的情節只有在「伊底帕斯王」等戲劇中出現,不料在台灣也發生。有法界人士認為很荒謬,質疑王女申請來台的真正動機,但王女與後婚的林姓男子都說,2人在一起互有依靠,他們的婚姻絕對是真實的。


高等行政法院表示,中國湖南籍的王姓女子(51歲),94年6月28日和當時68歲的林姓老翁在湖南結婚,2人於97年5月19日離婚。


2個月後,王婦再和健康狀況不佳的林翁兒子(47歲)在湖南結婚,並辦理結婚登記,取得海基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今年1月,林翁因病過世,王婦隨即以「台灣地區人民配偶」身分,申請來台與林某團聚。


居留申請駁回


內政部移民署審查認為,王女先後與林家父子結婚,違反我國民法第983條相關規定,後面這次婚姻應屬無效,駁回申請案。


王女不服打行政訴訟,她出庭時表示,中國的婚姻法規定,男方只要年滿22歲,女方滿20歲,且當事人雙方無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就可結婚,中國政府因此同意她結婚。


本案還可上訴


王女說,「我不是要混亂倫常綱紀,丈夫的身體每況愈下,也有憂鬱症,我來台灣是要照顧他,應具備的證件都準備齊全,不讓我來台灣,太強人所難」。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我國民法第983條「原具直系姻親關係者,不得結婚,否則婚姻無效」規定得很清楚,所以只能判王婦敗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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