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下發通知批轉發改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積極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三農”的小型金融機構。日前,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主任楊濤,就小型金融機構如何發揮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的作用,如何完善、創新小型金融借錢機構監管機制等問題展開探討。
記者:近年來,在金融監管部門大力推動下,村鎮銀行、社區銀行、小貸公司、擔保公司等新型小微金融機構迅速發展,黨中央、國務院也高度重視培育小型金融組織和機構。您認為應如何發揮小型金融機構在支持實體經濟、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的作用?
楊濤: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微小型金融組織的作用,需重點考慮如下幾方面。
一是圍繞小型銀行類機構構建“農村主銀行制度”。主銀
借貸行制度是日本產融結合發展實踐的典型代表,一般認為主銀行的特征包括:主銀行是客戶企業的大股東、它們向客戶企業提供系列貸款、合理參與企業的管理、管理客戶企業的結算賬戶等。盡管主銀行制度下的日本銀企關係存在弊端,但仍然有其值得借鑒的地方,尤其是其在關係型融資方面的作用,其優勢在於能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中信息不對稱的困難,為中小企業長期發展提供支持。實際上,目前在江浙一帶已經有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在走向主銀行模式,即一方面充分運用關係融資模式,另一方面為中小借貸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非融資及咨詢服務,從而對當地農村經濟、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發展真正的社區合作性金融機構。我國當前面臨的階段,合作性金融仍需作為農村金融的主流,而不是一刀切地打造為商業銀行。在推動各類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過程中,要注意培育能夠體現合作功能的金融主體。在加快合作金融立法的同時,一方面不斷完善和加強農村信用社的合作功能,打造真正的合作類金融機構,另一方面規範和支持農村基金會等非正規的合作金融組織。
三是建設非銀行金融機構
借貸和準金融機構。農村社區保險或擔保機構,可以充分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的特點,更關注地方客戶的相關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農村領域還有大量的準金融機構,其從事某類具有金融特征的服務,與地方經濟發展密切相關。例如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等。非銀行機構和準金融機構是現代金融組織中最具活力的主體,也是我國發展多層次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體系的重要選擇。面對不同農村區域的金融需求,可以借貸有針對性地促進這類機構的發展。
記者:目前,小型金融機構發展相對滯后、數量不足,已成為中國金融改革的熱點和焦點。請您談下未來如何有效解決小型金融機構發展的制約問題,完善和創新小型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與風險控制制度?
楊濤:小型金融機構的改革和完善我認為應從如下層面著手:
首先是把小型金融機構作為銀行產權制度改革的突破點,構建完善的股權架構。目前小型金融機構在發起人身份方面還受到很多約束,未來應該進一步有所突破,允許更多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民
借錢營企業作為發起人參與進來,從而既符合國家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改革,又能進一步提高的小型金融機構的活力與吸引力。
其次是要完善融資能力。穩定的后續資金來源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商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小型金融機構的規模小、風險抵御能力弱,持續融資能力差。因此需要拓寬穩定的后續資金來源,對此也需要政策和監管方面的合理支持與放開。
另外,合理的區域定位與客戶定位非常重要。一方面,小型金融機構要根據區域和自身特點選擇所適合的發展區域,既要為
借錢金融“缺血”最明顯的區域提供服務,也要保障自身能夠有財務可持續性。另一方面,小型金融機構要從根本上避免“做大做強”的沖動,發揮自身比較優勢,更多關注縣域以下的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現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記者:綜觀全球,凡是小型金融機構發展較好的國家,一般都具有比較成熟、完備的監管思路和法律框架。您認為應該如何完善、創新金融監管
票貼機制,實現金融監管的多元化和分層化?
楊濤:要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應該注重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強化對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監管的有效性。應該根據轄內小型金融機構的數量和特點配備充足的監管力量,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方式,保證持續、動態監管,及時發現風險,建立風險處置機制,監督其堅持“三農”和實體經濟服務方向,努力實現健康穩定發展。
監管原則的審慎性與靈活性相結合。一,面對風險較高的小型金融機構,必須堅持審慎原則,充分防范各類風險;二,要實施差異化監管,根據所在
票貼區域、經營狀況等因素的不同,監管部門可對金融機構進行分類監管,對經營良好、風險管控得當的,適當放松監管標準和約束條件;三,在加強監管的同時,還要注重促進和支持其開展業務和產品創新,在風險可控的范疇內更好地服務於“三農”和小微企業。
提高監管方式的實用性。一方面,應該加強監管方與小型金融機構的交流,在此可以借鑒美聯儲對於社區銀行的監管方式,使監管部門能夠及時了解監管對象的信息和狀況,
論壇雙方及時互動。另一方面,要更著重加強對於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機構的監管,防止其成為高利貸平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lfgfjk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